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学校拟定于11月12日左右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承担有校级科研项目且研究期限已到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整理结题材料,积极验收到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到期校级科研项目(教学研究类项目除外)。
二、工作要求
(一)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应标注项目来源和立项编号。
(二)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老师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结题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E201项目管理办公室,验收材料电子版连同PPT(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一起发送至邮箱37689407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65343
附件: 1.校级项目结题材料准备须知
2.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结题表
3.结题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结题材料须知
一、请按以下内容及顺序准备结题(鉴定)材料:
1、学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 无需装订)
2、校级项目立项文件(请OA自行下载)
3、校级项目申报书(原件或复印件)
5、研究报告或研究技术报告
6、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8、研究经费使用情况或经费结算表(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其中单项支出2000元以上,需提供财务凭证)
9、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项目执行期间发表论文、专利、获奖、鉴定的目录等;(一式三份)
10、会议验收汇报左右)
主要内容:项目组织实施、研究过程、成果达标、创新点及成果转化情况等
二、材料准备要求
1、结题材料一式3份。
2、各表中凡有院系意见及盖章之处,请在相关栏签署院系意见并加盖院系鲜章。
3、材料准备完毕后请装订
三、成果要求
论文等成果注明项目来源及立项编号,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若成果为1项,则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负责人;若成果为2项及以上,则至少须有1项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项目负责人,其余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组成员且成果完成人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成果完成时间在项目立项后。
论文:有封面、封底、正文(全文)
未见刊论文:录用通知、样刊
专利:专利证书(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