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4〕26号),为进一步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涉及五个指南: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科技人才项目、科学普及项目(详细指南请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3、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6、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四川海聚计划项目按相关要求执行。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8、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9、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10、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11、项目执行期从2025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12、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1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申报中涉及医学伦理审查的科研项目,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申请审查后上传伦理审查批件;
14、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15、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16、申报身份获取:项目申请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17、项目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后,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其中:单位审批页、承诺页需经申报单位盖章和申请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涉及合作单位的,还需在审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上传联合申报协议,推荐单位处暂不盖章);
18、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1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人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20、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指南通知要求。
三、限项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限项项目主要包括: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科学普及项目;
学校可推荐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重点项目总数限额5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面上项目4项)、杰青项目3项、创新群体项目6项;
学校可推荐科普培训项目方向2:重点支持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普类培训3项;
四、申报时限
(一)科技厅规定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10月8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8时自动关闭。
(二)校内提交时间要求:
本批次申报项目中,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科普培训项目五类为限项项目,请申报人于2024年9月20日17时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组织校外评审,择优推荐。在提交截止时间没有超项的项目类别,科技处会及时通知申报人,可以撤回申报书继续修改完善。限项项目依托于各省重点实验室的额外申报名额,请各省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和推荐,最终提交时间可以与不限项项目一致。
其余不限项类别的项目,请申报人于2024年9月23日前提交,留出形式审查和退回修改时间。形审期间请项目申请人关注申请书状态,被退回修改的请根据退回意见及时修改后提交,申请人有意修改的可自行撤回修改。
项目申报请按规定时限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咨询
(一)校内申报咨询
徐良英 65343 QQ:376894078
(二)科技厅申报咨询
1.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鄢鹍028-86676338,86671925;
(2)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项目,刘雪娟028-86717593,王磊86717864;
(3)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石梁萍028-86669687;
(4)区域创新合作项目,陈传波028-86668672;
(5)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以及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张莉028-86669425;
(6)四川海聚计划项目,李庆洪028-86726726;
(7) 科学普及项目,黄文超028-86669053。
2.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屈智028-86671416,028-86726087。
3.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85249950,028-65238305,028-65238321,028-65238378。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诚信与科普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请项目申报老师认真阅读《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9/4/5c0a467779674fcdab47e0cd6d7ecb81.shtml)和《关于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补充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9/5/4ca0e373af2a43abb2e8a92d79c96501.shtml)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