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设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一)提名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提名单位和机构名单(附件1)
(二)提名要求
提名人选(项目)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
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被提名前2年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被提名前2年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8.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同一成果不能在同一年度被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0.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1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本年度不予提名。
1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含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13.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14.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15.提名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四川省内注册的单位。
16.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是在川注册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17.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2021年7月12日之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18. 其他提名基本条件详见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三、 提名书填写要求
1.注册与登录: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202.61.89.121/),选择“申报人入口”-“个人登录”。首次使用须进行个人注册,操作详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系统用户注册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
2.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严格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附件4)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进行网上填报。提名范围及分组情况请参考《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范围》(附件5)。
3.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附件6)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省奖励办对审查不合格项目将不提交评审。
4.专用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
5.2023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6.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四、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1.公示材料电子版(含《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附件7)、《2023年度省奖提名书形式审查内容自查清单》(附件8)和《2023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人选(项目)汇总表》(附件10))于6月20日12:00前发送至科技处统一公示(邮箱:376894078@qq.com)。
2.各提名单位(专家)要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要求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
3.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胶装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4份(含原件1份,用铅笔在首页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3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4.《2023年度省奖提名书形式审查内容自查清单》(附件8)1份,原则上由第一完成人核实勾选并在承诺栏签字。
5.如认为有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9)。
五、提名公示要求
提名的人选(项目)须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请于2023年6月20日12:00前完成《2023年度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内容见附件6)、《2023年度省奖提名书形式审查内容自查清单》(附件8)和《2023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人选(项目)汇总表》(附件10)填写,2023年6月22日-2023年6月26日进行公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6894078@qq.com。
六、提名时间要求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完成网络提名工作。
(二)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胶装成册)于2023年7月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E201室。
七、重要提示
1.对于发明奖和进步奖,新增“‘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和‘论文专著目录’中,所列授权发明专利和论文、专著等知识产权,省内完成单位署名不少于40%”的要求。
2.科技厅将于7月12日18:00关闭提名系统。由于形式预审查需要,所有提名项目必须于6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提交。如因填报超时导致系统关闭无法上报,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3.请各申报项目组按照我校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进度安排开展工作(见附件15)。
八、提名工作咨询
徐良英 65343
附件:
1.提名单位和机构名单
2.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3.用户注册操作手册
4.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5.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范围
6.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2023)
7.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
8. 2023年度省奖提名书形式审查内容自查清单
9.回避专家申请表
10.2023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人选(项目)汇总表
11.科技成果评价需准备的材料
12.关于外籍专家作为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1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川科奖〔2021〕3号)
14.《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
15.我校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进度安排表
科技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