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和四川省申报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二)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三)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按照省社科规划办要求,申请人务必于5月3日17时前完成网络平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并于5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报送至科技处E201。
二、注意事项
(一)按照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学校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填表要求填报,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报送。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务必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请书》中“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我校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我校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3年5月4日”。
《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3年5月8日”。
其余事项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请一定认真阅读相关内容)
科技处联系人: 徐良英 65343
邮箱:376894078@qq.com
科技处
2023年4月10日